打國際品牌須具備多項條件
(一)首先要做市場調查,瞭解市場需求,確定想發展的產品有銷售潛力,再開始生產。不可輕率從事,以免事倍功半。
(二)須先充分瞭解市場現有同類產品的各種形式,然後開發出功能或造型獨特、且符合消費者需求的設計,產品才有市場競爭力。
(三)要有決心朝高級品路線發展,且能堅持奮鬥,產品品質不達國際水準絕不干休。
(四)要有製作高級品的技術,這可以自行研究,也可以自國外引進。最好的做法就是將國外引進的技術再加以改良。
(五)產品要有簡潔、響亮的英文名稱和美觀大方的商標,使顧客產生好感。
(六)要有行銷能力,最好先找一個重點市場,並請瞭解當地情況的人士負責銷售實務,效果會更好。
(七)重點市場建立之後,即以此為據點,逐步擴大銷售網,以增加品牌的市場佔有率。
(八)建立銷售網的同時,要視產品的性質,做有效的促銷廣告;但必須塑造全球統一的產品形象,不能讓各地代理商各說各話,自相矛盾。打廣告可加速提昇品牌的知名度與可信度,使推出的廠牌真正成為世界名牌。
(九)打品牌知名度是一種長期耕耘工作,極須大量投資,尤其是銷售量加大後,需要更多的資金。因此必須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和資金來源,例如有賺錢的相關企業支持或向銀行貸款,周轉才不會發生困難。
(十)為了防止品牌出名之後,不法商人仿冒,要事先注意商標註冊問題。
(十一)打開品牌知名度後,要再加強研究發展,產品不斷推陳出新,才能維持佔有市場的優勢。
我國是以出口為主的海島型經濟國家,在工業升級之際,外銷也要升級,也就是說,要以高級品取代低級品,且要積極開發市場,做到「產銷並重」。無疑地,這必須經過一段痛苦的過渡時期,然而沒有痛苦,就沒有脫胎換骨的成長。我們期望工商界都能具有高度的榮譽感和使命感,大家共同努力,重新塑造臺灣產品的新形象。
左圖:這種組合桌適用於設計人員及學生,桌面下方設有書架,可放書籍文具。(華台)